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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在关注!通江将对这些行为动真格!

四川通江 2019-07-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近日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8月29日,我县召开

通江县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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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孙辉要求


要务实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上要迅速成立迎检领导小组,制定迎检方案。

 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明确迎接督导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一盯到底、落实到位。

 要抓好完善提升。各乡镇、各部门要逐项对标中央“六个围绕”督导重点,围绕8月下旬县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自查自纠,对标补短。




扫黑除恶进行时!

通江向黑恶势力宣战!



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当“村霸”、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通江的小伙伴们

你是否遇到过以上黑恶势力?

大家看!仔!细!了!

遇到这些黑恶势力可举报,举报有奖~

↓↓↓


12项内容可举报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侵害学生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充当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十二)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人可当面举报

或通过电话及信函的方式实名举报

↓↓↓


县扫黑办

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61号

举报电话0827-7110869

电子邮箱tjshb2018@163.com


县公安局

地址:通江县诺江镇北街54号

举报电话110 或 0827-7221602


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对公民提供和举报的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相关情报

立案侦查后情况属实

根据线索和情报发挥的作用予以奖励


 7类举报有奖励 


(一)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经人民法院以同罪审判结束,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万元

(二)提供黑恶势力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

(三)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2万元;抓获骨干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犯罪集团成员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5千元

(四)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逮捕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提起公诉的,在人民法院以同罪审判结束后,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五)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

(六)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1万元,抓获犯罪团伙成员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千元

(七)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一次性奖励不高于3万元



来源:通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视觉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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